贩卖税(H.S.T. / G.S.T.):2010年7月实行买新屋需交纳H.S.T.(房价12%的税额),惹起大众激烈反弹,当局已取销,并从2013年4月1日起规复旧制G.S.T.,购置新屋需交纳5%的税额(加拿大房产)。假如购置的预售屋在2013年4月1日前已动工,并已完成跨越总工程进度的1%以上者,则一概缴交2%的H.S.T.和5%的G.S.T.,若购置还没有动工或在2013年4月1日曩昔未竣工跨越10%者,则只必要缴5%的G.S.T.。假如购置的房价低于35万元,并自住者有36%的G.S.T.宽减额。
物业税(Property Tax):大温地域只要温哥华市分2月和7月两次缴,别的都会都是每一年7月初缴。物业税的税率是浮动,根据全市的年度估算除以全市一切物业估价总值得出的。假如是加国国民或是住民,自住性子,衡宇的当局估价低于110万元,则有570元的宽减额,或屋主跨越65岁则有845元的宽减额。若当局估价高于110万元,则当局估价每增长1000元,削减5元的宽减额。
大众收入税务(Utility Bill):每一年4月初缴交,但温哥华市放在物业税内,不另免费;免费标准是按卫浴间数多寡而定。列治文及素里为勉励市民装置水表,已装置水表者改依使用量付费。
所得税(Income Tax):卖家假如是自住物业售出的利得无需缴税,但假如是投资出租等需将利得的5%参加昔时所得盘算。假如是非税物住民或是外国人需缴交约25%的利得税,须请会计师做清税手续方能获得全额屋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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